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,引导党员、干部把增强党性、严守纪律、砥砺作风贯通起来,融入日常、化为习惯。
无规矩不成方圆。党纪是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党内行为规范。通过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不断增强政治定力、纪律定力、道德定力、抵腐定力,做到知行合一,以更高站位、更严要求、更实作风,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、入脑入心。
学党纪,立足“真学”。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要在“学”字上下功夫,精读、细读,在逐字逐句、新旧对比中“学出来”,对照检视自己在工作作风、廉洁自律、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不足。通过持续学习,全面把握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的规定要求,推动《条例》入脑入心,真正将党纪知识牢记于心,做到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时刻要求自身行为作风,明明白白做事、清清白白做人。
学党纪,落实“职责”。党纪是不可跨越的红线,时刻绷紧弦不能松懈。在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,要不断提升自身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,牢记初心使命,严守党规党纪,自觉规范自己的用权行为,克服自身私心杂念,端正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。党员干部要把个人职责融入国家发展大局,着力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增强自身理论水平,让思想行动与初心使命相契合,更好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。
学党纪,注重“活用”。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定力,不仅要明底线、知敬畏,将“做”落到实处。党员干部要做到知行知止、令行禁止,不搞变通、不打折扣,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。对侵犯群众权益问题严肃查处、坚决追责,让人民群众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。在日常工作生活当中把组织的纪律和要求内化为自觉的意志和信念,主动开门纳谏,听取群众意见,改进作风,将所学所思所感贯彻于工作生活当中。
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关系,努力提高老百姓的满意度,为群众创造更多福祉,真正将党纪学习做到“真学活用”,才是对党和人民最好的回应。(作者: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友谊街道办事处 刘思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