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员干部要坚守“拒腐防变”底线
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一体推进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,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,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一个个真实案例种深刻体会反腐重要性和紧迫性,积极找准办法“防腐”,用实际行动“防变”。

要“明纪守纪”。每个党员干部都要牢记自己是党组织的一员,忠诚于党的组织,增强接受组织监督、严守纪律规矩的内在自觉。强化敬畏意识,经常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对照党章党规党纪、对照初心使命自重自省,严格遵守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严守党的纪律,特别要防止和杜绝不良心理,时刻保持高度警醒。

要“勤学定信”。要夯实廉政建设根基。廉政建设抓得如何,强化得如何,直接对勤政建设有着重大的支配作用和影响作用。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具体工作中去,直接抓、经常抓、持之以恒地抓。要强化监管狠抓落实。对于违规违纪现象或苗头性问题,要及时打招呼提醒,及时批评教育,防微杜渐。对发现的严重违纪违规问题,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,坚决查处,不能放任自流,更不能包庇、袒护和纵容。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党性原则,做到在原则是非面前不含糊,在人情干扰面前不动摇,以反腐倡廉的实际行动带出一个单位清正廉洁的风气。

要“自省革新”。要严格“自律”,也要接受“他律”,才能远离腐蚀杜绝腐败,经得起监督。自觉接受监督,是一种品德、一种责任,也是一种思想境界,是保证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健康成长的基本前提,也是领导干部自尊自爱的具体体现。对“八小时以外”的言行举止更要警醒,在生活社交中要不忘党性原则,自觉抵制不健康行为的侵蚀,主动净化自觉的社交圈、生活圈、时刻清楚哪些事情干不得,哪些东西拿不得、哪些习气染不得,哪些地方去不得,做到既要主动接受监督又能经得起监督。

作为党员干部,只有时刻把自己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,像平时洗脸、照镜子一样,把接受群众的监督变成一种自觉行为,才能站得直、行得稳、走得正。(作者: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友谊街道办事处 艾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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